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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建议  

 

 

    “以服务质量求生存、以规范管理求发展”始终是我会25年来坚持的基本办会理念;学员满意始终是各培训机构生存并得以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我会高度重视学员投诉并热忱欢迎和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按照本会监管流程办法对所有定点机构加强过程监管!
    专委会再次强调,务请各培训机构提高守法意识,珍惜定点机构资格,模范遵守协会规定流程,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作好教学质量工作,保证和保护学员权益,作好招生、教学、实操、考核、满意度测评环节的学员自主签字认可等工作,以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同时要服从当地教育监督机构的管理,做模范执行协会流程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机构!

    “德高为师、行高为范”,为人师表是我们华夏子孙千秋万代行善积德的好职业,只有牢记本会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守法诚信经营,作好社会责任与效益间的平衡,遵循做事做人之正道,修身修为,才不枉学员对我们一声声‘老师’这一沉甸甸的亲切而光荣的尊称!
    协会热忱欢迎并随时受理社会机构和学员的投诉、关切与诉求,对会员机构的不良行为不护短、不姑息、不迁就,通过进一步提高相关会员机构自身业务水平,加强自我改进,提高培训质量,维护好学员权益,使我会优秀会员机构都成为我国建设机械职业教育培训的中坚力量。
    在此,专委会特向长期以来热忱帮助、关怀、支持专委会工作,热心我国建设机械职教事业的社会同仁、行业专家、广大教职工、学员表示诚挚谢意! 
    任何时候您都可以给我们致电、致函、短信、QQ留言、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让我们共同分享您的任何一个合理化建议!让您的建议和意见成为专委会不断提升管理工作水平的正能量!

风险提示:

    投诉率高的机构负责人和涉及到的教职工个人,请密切注意自身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关联风险、行业自律主体责任:

    1、不要和社会诈骗团伙在业务上产生关联;

    2、规范受理考训报名业务,不要为社会机构和人员建立虚假档案和签发提供成绩记录,以免惹上法律责任;

    3、做好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考训,保证考训建档记录的真实性,并正确处理社会投诉,不要上部里黑名单和本会的曝光台;

    4、德高为师,行高为范;学员远道而来奔赴你的学校,就是想亲切地喊您一声声老师。你的一言一行体现着机构教师的社会责任;你忍心去欺骗这些一心一意苛求掌握技能讨个好生活的孩子们吗?在主动学习的路上,孩子们无论作何选择都没有过错!孩子们的投诉和意见表达应该视为对培训机构改进工作的最大鞭策和进步动力。告诫那些行为不端、品行不正、一味追求利益而丧失行业底线者,不要自毁形象,自断后路!你自己家的孩子们也在看着您呢!您想留下怎样的人生榜样给自己的后代呢?

    一切为了孩子!教育改变人生!

 

 

  郑重声明:
    禁止定点培训机构虚构档案和为不属于我会会员的培训学校代办证书!

    绝对禁止会员机构以建机专委会名义向学员收取高额办证费用!
    绝对禁止会员机构、社会机构及人员将本会培训合格证书及岗位作业能力操作证书故意分割其内在关联并夸大宣传!
    绝对禁止会员机构、社会机构及人员将本会证书及职能以政府部门“特种设备人员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名义误导或欺骗社会学员!

 

本协会签发的培训合格证明(含作业能力操作证)不是特种证件,不能替代特种证件使用。

本会证书应通过正确渠道完成考训后由会员培训机构按程序申办服务获得。非正规渠道及作弊方式获得的本会证书,一经查实,将作注销处理!

  本会法务部郑重提示:本协会组织的建设机械岗位培训基于考训双方市场化自愿规则,仅限“岗位基础知识能力层面”。协会签发的培训合格证明(含作业能力操作证)不是特种证件,不属于从业准入类证书,不能替代政府安监、住建、质检部门的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使用。 请学员和社会用户务必通过正确的报名途径、按规定流程考训通过后,方可向本会申请服务,签发培训合格证明,获得政策指导、继续教育等社团服务。1、本会依托会员定点培训机构为责任主体,统一签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包括合格证和施工作业操作证),是建设行业相关领域人员岗位基本知识与基础能力凭证;适用建设机械设备施工岗位的基础能力上机操作需要。施工作业操作证属岗位能力层面操作证,应与培训合格证联合使用不可分割。2、对于特种设备及岗位除岗位能力达标外还需获得从业准入资格证,如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目录“桥式、门式、塔式、流动等类别的起重机械、施工电梯、工厂叉车岗位(请参阅:特种设备目录)和“住建部”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工种\特殊工种”人员,法规有行政许可与安全从业准入的资质资格的特殊规定,要求操作者参加政府安全培训,获政府部门“特种人员证”或“特种作业证书”,方可进入特种行业或场合从业。3、对于特种设备及岗位,本会证书不能替代特种作业资格证、特种设备人员证等行政许可从业准入类的资质资格证书。各相关机构均不得以“特种人员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名义虚假宣传夸大本会证书效用;学员遇此可向我会400-685-8581免费电话举报。常见问题也请随时查阅“在线问答”获取。

 

 

 

关于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及其他从业准入类证件的法律问题告知:

1、特种证书应按政府规定的报名途径考取

  如果要取得安监部门和住建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必须要本人到符合相关安全培训考试资质的政府指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然后经上机考试与实操考试,考试合格之后方能领证。申领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要本人参加培训考试,注意哦!一定要本人才可以,网络上所谓的“代理、代办”全都是骗人的。

 

2、使用假冒或非法途径获取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后果 

  假冒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使用者如果出了工伤事故,人社部门、保险公司会认定为违章操作,赔偿都会相应降低或者拒赔。因无证、使用假证违章操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还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到时候会有警察叔叔会请假证购买、使用者聊天哦!还有检察院、法院、监狱一条龙免费游等着你哦!

 

3、买卖证件、伪造公章将受严厉法律处罚

 

   郑重告诫已经通过网络渠道购买或者准备购买“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们,网上售卖证件全部是假的和非法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资格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黑心淘宝店主”会面临《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是专委会联络方式

 

投诉电话:400-685-8581(转2)

  

建设机械职业交流群:137071506 供学员和老师们交流咨询。点击这里加入此群

 

微信公众号:zgjjzyjy   微信名称:中国建设机械职业教育网

 

电子邮箱:zgjjzyjy@163.com 传真:0316-2766080

 

来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 065000,建筑机械化研究院

 

在线留言:1.在线提问入口 2.在线QQ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调查问卷下载: 2013--2015年度会员定点机构服务满意度测评访问问卷(官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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