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专线:400-685-8581     加入收藏  
首 页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建机安全 专家视点 在线学习 政策法规 技能竞赛 教材资料 教学设备 下载中心 公益培训 在线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在线学习 >> 正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发布时间:2017/10/18 16:08:16     浏览:1120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的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编制工作,其他类别施工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5063-2016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DBJ14-032-2004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2-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指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3.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the More Dangerous Part of the Sub-project

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3.3  

    保证项目  Assuring items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项目中,对施工人员生命、设备设施及环境安全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3.4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项目中,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组织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分别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成员组成以及职责、目标与任务,全面负责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和保障等工作。

4.2 实施全员培训

企业应将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按照公司、项目和班组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本企业、本工程项目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并保留培训记录。

4.3 编写体系文件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作业指导书、风险点登记台账、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有关记录文件

4.4 运行考核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奖惩制度,对风险分级管控的运行进行目标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5.1 风险点确定

5.1.1 风险点划分原则

5.1.1.1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

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点的划分应包含JGJ59所涉及的设施、部位、场所、区域,还可包括DBJ 14-032-2004所涉及的设施、部位、场所、区域。

5.1.1.2 操作及作业活动

对操作及作业活动风险点的划分,应涵盖建筑施工活动全过程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建筑工程项目应包含DBJ 14-032-2004所涉及的典型作业活动和JGJ 59所涉及的作业活动。

5.1.2 风险点排查

5.1.2.1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形成包括风险点名称、类型、可能导致事故类型及后果和区域位置等内容的基本信息,并填写《风险点登记台账》(参见附录A和《作业活动清单》(参见附录B.1)、《设备设施清单》(参见附录B.2)。

5.1.2.2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

风险点排查应按施工工艺流程的阶段、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法的组合等进行。

5.2 危险源辨识

5.2.1 辨识方法

危险源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宜采用以下两种常用的辨识方法:

a)   对于作业活动,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简称JHA)进行辨识,分析步骤和要求参见附录C

b)   对于设备设施,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简称SCL)进行辨识,分析步骤和要求参见附录D

5.2.2 辨识范围

应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风险点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包括:

a)   建筑施工基础、主体、装饰全过程;

b)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c)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d)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e)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f)   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g)   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5.2.3 辨识实施

5.2.3.1 辨识时应依据GB/T 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四种不安全因素: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并充分考虑危害因素的根源和性质。

5.2.3.2 运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对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辨识时,应在对作业活动划分为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的基础上,系统地辨识危险源,填写辨识分析记录(参见附录B.3)。在作业活动划分时,可以采取按区域划分、按作业任务划分的方法,或几种方法的有机结合。划分出的作业活动在功能或性质上相对独立,既不能太复杂(如包括多达几十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也不能太简单(如仅由一、两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构成)。

5.2.3.3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场所、设备或设施等进行危险源辨识,应将设备设施按功能或结构划分为若干检查项目,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标准,对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确定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和后果,填写辨识分析记录(参见附录B.4)。

5.3 风险评价

5.3.1 风险评价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宜采用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法)(参见附录E),也可采用事故树分析法、风险矩阵分析法和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

5.3.2 风险评价准则

建筑施工企业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频繁程度、损失后果、风险值的取值标准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准则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以下要求:

a)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b)   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

c)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d)   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e)   相关方的投诉。

5.3.3 风险评价与分级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风险危险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风险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a)   一级风险,即重大风险,意指现场的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非常危险,现场的危险源多且难以控制,如继续施工,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b)   二级风险,即较大风险,意指现场的施工条件或作业环境处于一种不安全状态,现场的危险源较多且管控难度较大,如继续施工,极易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c)   三级风险,即一般风险,意指现场的风险基本可控,但依然存在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诱因,如继续施工,可能会引发人员伤亡事故,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d)   四级风险,即低风险,意指现场所存在的风险基本可控,如继续施工,可能会导致人员伤害,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现场所存在的低风险,虽不需要增加另外的控制措施,但需要在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5.3.4 确定重大风险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

a)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b)   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c)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d)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坍塌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

e)   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5.3.5 风险点级别确定

风险点中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风险点的级别。其中列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质﹝20098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二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作为一级风险,列入附件一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作为二级风险。

5.4 风险控制措施

5.4.1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DB37/T 288220166.5.16.5.2条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类别和要求,结合施工企业特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5.4.2 风险控制措施应从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识别并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施。

5.4.3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应考虑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经营运行情况及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5.4.4 设备设施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通常包括:荷载限制装置、限位装置、保护装置、防护设施、通信装置、防坠装置、避雷装置等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和检查、检测、验收、维修保养等常规的管理措施。

5.4.5 作业活动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通常考虑以下方面:管理制度健全性、操作规程的完备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业环境可控性、作业对象完好状态及作业人员技术能力等方面。

5.4.6 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应符合DB37/T 288220166.5.3条的要求。不同级别的风险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对于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应制定补充建议措施并实施,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5.4.7 风险控制措施在实施前应依据DB37/T 288220166.5.2.2条的要求组织评审

5.5 风险分级管控

5.5.1 风险分级管控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合并或提级。

风险管控层级分为企业、项目部、施工班组、作业人员等。

a)   一级风险的管控,由企业负责管控;

b)   二级风险的管控,由项目部负责管控;

c)   三级风险的管控,由施工班组(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负责管控;

d)   四级风险的管控,由作业人员负责管控。

注:当该等级风险不属于对应管控层级职能范围时,应当提级直至企业管控层级。

5.5.2 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应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参见附录F.1F.2)。

a)   项目部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应编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随着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更新;

b)   建筑施工企业在综合工程项目部管控清单基础上,应当根据承包工程情况及时更新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5.5.3 风险告知

5.5.3.1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

a)   在工程项目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示牌和标示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b)   告知内容应包括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类别典型后果、风险级别、控制措施等。

5.5.3.2 根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6 文件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按照DB37/T 5063--2016纳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风险管控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分级管控作业指导书、风险点登记台账、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7 分级管控的效果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a)   全体人员熟悉、掌握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知识、方法,安全意识得到提升,降低安全风险,较少安全事故发生;

b)   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增加新的管控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c)   重大风险的公示、标识牌、警示标志得到保持和改进;

d)   作业人员风险分级认识能力得到提升;

e)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

f)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得到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完善。

8 持续改进

8.1 评审

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评审。

a)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并应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管理评审,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管控手段;

b)   工程项目部,项目施工结束后竣工前,应对项目风险管控情况进行评审。

8.2 更新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a)   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要求发生变化时;

b)   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c)   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d)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e)   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

f)   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g)   已有的管控措施出现失效时。

8.3 沟通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友情链接:
首页 | 理事会组成 | 协会文化 | 建机安全 | 名师专家 | 在线学习 | 政策法规 | 技能竞赛 | 教材资料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公益活动
 

主办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             
Copyright (C) 2007-2008 中国建设机械职业教育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0984号-1
网站维护: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廊坊部)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邮编:065000 咨询电话:400-68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