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会员定点培训机构:
根据2016年常委会决议,请各会员单位立即规范如下事项:
1、会员培训机构作为培训市场的责任主体,继续履行好培训考核全过程责任;使用“培训考核服务协议”规范文本,由经办人、报名学员本人亲自签署后归入学员档案;会员培训机构应同时告知学员培训考核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培训层次与性质、综合服务费用、风险防范、自主办理保险、满意度测评流程、投诉受理与处理、证书制作服务、资料传递流程、网上查询、继续教育、换证事项等,履行好会员机构法人、教职工等主体及人员岗位界面的法律责任义务。
2、会员培训机构的招/教/考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原始记录签署建档,向学员告知“考核作弊、代办代签存档资料、不当方式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等行为,一经查出将予以作废等不良后果”,落实由学员本人签署“培训考核服务协议”“考核申请表”等风险告知阅知纸质表单,留存考训图像视频,做好原始表单纸质版与电子版归档,落实教考务人员对原始考训记录真实性的自身回溯责任制度。
3、培训机构培训要件能力、师资场地、设备学时、安全防护等,应与培训学员总量匹配,不得超自身具备的教具机种范围、超越自身培训能力总量,以保证培训质量、设备学时、防护等服务协议要求。
4、请各会员培训机构在开展售后培训、岗位培训、学员上机基础能力培训等过程中,落实防护措施与安全责任制,自觉控制各类风险,保障培训质量与实操学时、模范遵守行业自律的有关规定。
5、为控制面上风险,减少投诉事件,对于超越营业执照核定范围、超越自身培训条件和能力开展岗位培训的会员机构,专委会有权拒绝、搁置其服务申请,并结合有关社会投诉情况对会员主体机构进行责任回溯;对影响较大的投诉事件涉及到的机构将进行通报,必要时对会员单位培训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职业教育委员会
2017年1月1日
抄送: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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